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西继〔2020〕101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西委〔2018〕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兼职教师的遴选、聘请及管理。
2.本细则所称“兼职教师”,包括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任务的校外兼职教师,承担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环节指导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校外兼职教师,校内退休返聘兼职任课或论文指导的兼职教师。
二、兼职教师的遴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政治标准关,受聘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师德师风,愿意履行兼职教师职责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3.一般应具有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4.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行业)背景和专业水平。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兼职教师的遴选渠道
兼职教师主要从校外科研机构和教育教学单位、国家机关、企业等遴选教师、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等从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四、兼职教师的遴选程序
各学院(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要求,满足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需要,并结合教师队伍的具体实际,确定兼职教师,明确和落实兼职教师的职责和具体任务。聘任工作应公开、公平,严格考察、遴选和执行聘用程序。
1.本人申请。本人填写《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申请表》(附件1),交办学学院(部)审查。
2.资格审查。学院(部)对拟兼职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与能力考核。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
办学学院(部)负责兼职教师的业务能力考核。
3.审核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遴选登记表》,学院(部)填写《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信息汇总表》,会同兼职教师任职资格档案材料复印件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并留档备案。
4.聘期管理。兼职教师由学院(部)分别受理聘任申请和进行聘期管理。
5.明确任务。学院(部)与兼职教师签订《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任务书》,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和待遇等事宜。
五、兼职教师的考核与管理
1.兼职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2.兼职教师的劳动报酬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由学院(部)解决。
3.学院(部)负责对兼职教师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报酬和继续聘请的依据。
4.兼职教师档案由学院(部)管理。
5.兼职教师的聘期一般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6.兼职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完成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所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报奖励、申请专利和科研项目等,第一署名单位或申报单位应为西南大学。
7.兼职教师指导本校学生发表的成果,知识产权属于西南大学,与学生共同发表学术论文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西南大学。
8.兼职教师有违约行为或者发生教学事故,学院(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报告。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和索取赔偿。
附件:附件1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申请表 .docx
附件2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4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兼职教师聘用关系解除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