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2021年秋退学处理公告


根据《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一)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二)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三)连续两年未缴费注册者。

现拟对刘翡琼等945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本人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联系

联系电话:023-68254578

 

附件:网教拟退学名单.xlsx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