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根据《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与奖励办法》(西校〔2012〕436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1届(2018年秋、2019年春入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㈠评选范围:2021届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㈡选比例:2021届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好。
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㈣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㈤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按时完成平时作业,积极参加网上教学及其它文化活动。
㈥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不包括统考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无补考、重修科目。
㈦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将本专业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取得较好成效(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项目,评为单位先进、劳模,其他社会活动获奖等)。
㈧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
三、评选程序
㈠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召开会议,向2021届学生宣布评选通知。
㈡各班级推荐评选。
㈢被推荐学生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
㈣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上报《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2)。
㈥学院审核,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颁发优秀学生证书。
五、评选要求
㈠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务必认真组织实施评选优秀学生工作。
㈡评选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突破比例,做到宁缺毋滥。
㈢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汇总表》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同时发送至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B栋,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人:罗燕飞
联系电话:023-68254453;E-mail:1608601983@qq.com。
附件: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