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根据《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与奖励办法》(西校〔2012〕436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1届(2018年秋、2019年春入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㈠评选范围:2021届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㈡选比例:2021届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好。

    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㈣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㈤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按时完成平时作业,积极参加网上教学及其它文化活动。

    ㈥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不包括统考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无补考、重修科目。

    ㈦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将本专业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取得较好成效(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项目,评为单位先进、劳模,其他社会活动获奖等)。

    ㈧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

    三、评选程序

    ㈠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召开会议,向2021届学生宣布评选通知。

    ㈡各班级推荐评选。

    ㈢被推荐学生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

    ㈣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上报《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2)。

    ㈥学院审核,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颁发优秀学生证书。

    五、评选要求

    ㈠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务必认真组织实施评选优秀学生工作。

        ㈡评选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突破比例,做到宁缺毋滥。

        ㈢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汇总表》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同时发送至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B栋,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人:罗燕飞

    联系电话:023-68254453;E-mail:1608601983@qq.com

 

    附件:

    1.《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

    2.《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汇总表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