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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学生的热情活力以及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学院文化氛围,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决定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8日期间在全体学生中开展“闪耀之星”才艺比赛活动,现将比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闪耀之星”才艺比赛
二、 活动对象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在籍在读学生
三、 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18日
审核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0日
决赛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9日
公布名单:2017年10月30日
四、 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的形式分为作品类和表演类,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表演类包括:曲艺、戏剧、舞蹈、唱歌。具体作品规范如下:
(一) 作品类
1、绘画: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 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x78cm)。作品上需有作者本人姓名。
2、书法篆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作品上需有作者本人姓名。
3、摄影: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手工:手工艺制品、纸制品、织制品、布制品、塑料制品、竹制品、玻璃制品、木制品等均可,材料不限,可同时使用于同一幅作品。作品美观、有创意。
注:以上作品均以照片的形式上传,要求作品所占照片比例不低于80%,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0M。
(二) 表演类
1、曲艺(乐器演奏、相声、小品等)
2、戏剧(京剧、川剧、豫剧等)
3、舞蹈
4、唱歌
注:以上作品均以视频的形式上传,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文件格式需为H.264 、MP4且分辨率为1024×768及以上(4:3);1280×720及以上(16:9)。视频时长为1~10min。
五、 参赛方式及评选方法
1. 参赛选手在2017年10月18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angyq2013@189.cn,并注明姓名、年级、学号,同时要求附上简要文字说明,不得超过50字。
2. 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参赛要求对作品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作品入围决赛。
3. 微信投票:学院在2017年10月20日将决赛作品放置微信公众平台,学生关注“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并将投票页面分享至朋友圈即可投票。
4. 根据大众投票票数高低在两大类作品中总共选择出前20个优秀作品依次获得各等级奖项。
六、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4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8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七、 评选说明
1. .投票方式:关注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点击“才艺比赛”或回复关键字“闪耀之星”即可为你认为优秀的作品投上宝贵的一票。
2. 每个微信号限投一票。
3. 对成功投票后,取消关注的,被投票作品的票数将自动取消。
4. 若发现恶意刷票的现象,将直接取消学生参赛资格。
5. 比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将实时监测投票数据变化,发现投票作弊者立即取消本次活动参赛资格。
八、 活动说明
1. 参加本次活动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将影响参赛资格。凡参加过其他任何比赛已经获奖的作品(含收藏作品),谢绝再次参赛。
2. 作品类的每个作品须参赛者独立完成,独自参赛。表演类作品参赛者可进行合作,参赛人数不多于6人(包括6人)。参赛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3. 参赛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因参赛图片、视频、相关元素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参赛者选送作品一旦进入评选环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4. 本次活动由【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主办,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所有。
5. 活动咨询请联系:杨燕清 18983203585。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9月28日